中小板关注函【2019】第 328 号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: 你公司《2019年半年度报告》显示,公司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曹永贵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余额10.14亿元,占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7.42%。 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。请你公司认真自查并补充披露以下内容: 1、请以列表形式详细列示曹永贵占用你公司资金的具体情况,包括但不限于占用时间、占用原因、日最高占用额等。 2、请结合曹永贵的资金状况、股份质押及司法冻结等情况,详细说明其清偿占用资金的解决措施和时间安排、能否在一个月内归还;前述资金占用是否属于本所《股票上市规则(2018年修订)》第13.3.1条和第13.3.2条规定的情形,并请你公司充分提示相关风险。 3、请自查截至目前除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外,你公司是否存在其他违规对外担保、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资金占用等违法违规情形。 4、请说明你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是否正常。 5、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。 请你公司就以上事项做出书面说明,在2019年9月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,同时抄报湖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。 同时,提醒你公司: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本所《股票上市规则》和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》等规定,诚实守信,规范运作,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|